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校工会:关于开展“巾帼劳模工匠大宣讲”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李志鹏发布时间:2024-03-11浏览次数:10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分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扎实推进职工群众思想政治引领建设工程,按照上级工会工作要求和部署,根据学校工会工作安排,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开展“巾帼劳模工匠大宣讲”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同全总、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组织巾帼劳模工匠宣讲走进校园、走进基层,讲述巾帼劳模工匠人生精彩与心灵感悟,通过面对面交流、心连心倾听,传递榜样力量,示范引领广大女职工实干笃行、争创一流,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做敢于追梦的奋斗者。

 

二、活动主题

巾帼匠心逐梦强国复兴有我

 

三、活动时间

20243

 

四、活动安排

(一)学校女教职工委员会举办“巾帼匠心逐梦 强国复兴有我”—巾帼劳模工匠大宣讲示范活动

1.宣讲人: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常务副院长:宋丽梅教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天津市“最美女教师”)

2.宣讲主题:巾帼匠心逐梦 强国复兴有我

3.宣讲时间:202431310:00

4.活动范围及参加形式

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开展

1)线下活动

活动地点:会议中心第七会议室

参加范围:各分会女教职工代表3人、2023-2024年入职女教职工、女职工工作干部1人。(请各分会在线反馈参加活动名单。在线填报名单链接另行通知)

2)线上活动

各分会可组织女教职工线上参加活动,进会后关闭麦克风和摄像头。(会议号另行通知)

参加范围:全校女教职工

(二)各分会要以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为契机,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巾帼劳模工匠宣讲活动,不断营造干事创业的积极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高度重视巾帼劳模工匠大宣讲活动,将宣讲活动作为工会组织做好职工群众思想政治引领建设工程的重要任务大力推进,确保宣讲活动效果。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握宣传导向。

(二)加强组织。要组织好广大女教职工参加学校宣讲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巾帼劳模工匠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广泛推动宣讲活动全面开展,扩大宣讲活动覆盖面。

(三)强化宣传。要用喜闻乐见、入脑入心的方式开展宣讲,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实现宣传质量高、覆盖范围广、呈现方式新、反响效果好,确保宣讲活动取得实效。

   (四)及时总结报送相关材料。请各分会于325日前将活动总结(包含宣讲场次、宣讲人数、受众人数、直播数据等)、活动视频和图片等打包发至校工会张欣网络办公邮箱。

 

 

 人:张欣

 联系电话:83955019  

 

 附件1:巾帼劳模工匠宣讲活动情况表

 

 

党委宣传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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